我们在《淮南子》的整个论述背后看到的是天人感应的概念,尤其体现在《时则训》《览冥训》中。此天人共鸣的概念是真实的,并非观念上的或纯粹主观的,也不仅仅是迹象或预兆的问题。琴瑟最能体现这种关系性,两种乐器共鸣产生和谐。儒家认为,天与人的共鸣不是纯粹主观的,而是客观具体的,就像这些乐器的共鸣一样。
天与人的共鸣被汉儒进一步阐释,用来将权力与儒家学说合法化。根据历史研究,《淮南子》成书的时代,道家与儒家都衰落了,染上了某种迷信的思考方式<sup>133</sup>—意思是这些学派开始依赖超感官的神秘力量。这有时有悖于儒家学说,例如黄老道,它是道家与阴阳学派的结合,几乎变为一种教派。在这个语境下,最有影响力的汉儒董仲舒(179—104 BC)提出了“天人感应”的概念。 134董仲舒的贡献产生了争议,一方面,他使儒家学说成为中国政治思想甚至文化的原则,在他身后造成巨大影响;另一方面,许多历史学家批评他将阴阳、五行的迷信思想引入儒家,将其从对人性或心性的论述转变成一套关于天的法则的话语,有效地为皇帝行使政治意志提供权力。<sup>135</sup> 事实上,董仲舒理解天与道德秩序的方式与《淮南子》相似。阴、阳被分别解作道德的善和惩罚,并对应着夏季与冬季。即便很多历史学家认为董仲舒对儒家的解读不是正统的,认为他的理论服务于封建主义,但他所理解的天与人的关系并非没有根据。庄子、老子等早期经典就已暗示过这种关系,它的权力来自一种对自然的道德宇宙论式观点—天人合一。我们从董仲舒给皇帝的谏言中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於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 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 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於空虚不用之处……<sup>136</sup>
如海德格尔所说,希腊早期的思想家是通过人与自然间的冲突来尝试理解嵌合问题,而希腊统治者则试图施加嵌合来解决人的失度,我们在古希腊悲剧中能看到这种精神。与此不同,中国古人似乎赋予宇宙一种深奥的道德,它表现为一种和谐,政治、社会生活都必须依从它。而皇帝正是天与民的中介:他必须研读典籍、不断自我反省(通过与他者产生共鸣)来培养自己的德性,从而让事物各就其位,利于天也利于民: 137
臣闻天者群物之祖也……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由此言之,天人之征,古今之道也。<sup>138</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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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技术问题—宇宙技术初论
第一部分 追寻一种中国技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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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第二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12–24页。
134 胡适(1891—1962)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说天人感应的概念是墨家而非儒家发明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尽管这个概念是汉儒的主要理论工具;许地山(1893—1941)在《道教史》中进一步指出道家也采用了这个概念,香港:中和出版,2012年,第2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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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第二册,第16页。劳思光(1927—2012)指出汉儒的退化是不可否认的。
136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第二册,第27页。
137 这一点不仅对儒家有效,对道家亦然,《庄子》(参看“天地篇”)中清楚地论述过,《道德经》更是被视为帝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