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 公安大数据汇集
依托大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见图15-3),构建端到端、可视化的数据采集汇集和整合加工体系。通过公安内部数据接口实现与网综平台、警综平台、PGIS平台、情报综合平台、治安防控平台、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监所系统、出入境系统、卡口数据库、视频数据库以及其他相关警种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另一方面,通过公共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接入社会外部单位的业务系统数据,如民航铁路订票系统、酒店旅店住宿系统、公路客运系统、通信运营商系统、工商税务系统、民政司法系统、社交媒体系统、电商系统、教育宗教等系统的外部数据。通过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为各类情报应用系统提供数据资源支持。
15.3.3 公安大数据服务
公安大数据平台对外发挥价值的核心是提供种类丰富、类型多样的服务接口和服务能力。从服务类型来看,可分为通用类服务、研判类服务和智能类服务,具体说明如下。
通用类服务:在大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源基础上,结合分布式计算、可视化分析和展现等技术,可实现综合查询、搜索引擎、数据比对、布控预警、分类统计等常用功能,以及趋势分析、异常分析、相关性分析等挖掘功能。
●研判类服务:基于大数据分析挖掘,实现各类战法集市、积分预警模型、全要素分析工具、社交网络分析、隐性重点人挖掘、治安态势分析等综合情报研判功能。
●智能类服务:综合情报研判功能,实现案件多维分析、人流激增预警、犯罪预测模型、人员智能画像、涉恐系数分析、人员亲密度模型分析等功能。
大数据服务平台还提供可视化服务。借助可视化和人工操作将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并做出完整的分析图表。图表中包含所有事件的相关信息,也完整展示数据链走向。
15.4 公安大数据挖掘分析
数据挖掘是从数据中自动地抽取出模式、关联、变化、异常和有意义的结构。根据数据挖掘的任务可分为多种类型,比较典型的有关联分析、分类分析、聚类分析、序列分析等。
关联分析:在关系数据中,发现存在于项目集或对象集之间的关联规则,包括关联、相关性、因果结构或频繁出现的模式。常用的关联分析算法有Apriori算法及它的各种改进或扩展算法。
分类分析:分类在数据挖掘中属于有监督式学习的范畴。分类分析是根据数据的特征为每个类建立一个模型,根据数据的属性将数据分配到不同的组中。常用的分类算法有决策树、神经网络、贝叶斯分类等。
●聚类分析:按照某种相近程度度量方法将数据分成互不相同的一些分组,实现每一聚类内部的相似性很高、各聚类之间的相似性很低。常用的聚类算法有K均值、最近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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