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学者为边际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诸多贡献。然而,令他声名鹊起的却是发表于1837年的关于工作一时间问题的评论性文章。在工业革命时期,工业机械化造成了很多地区的大规模失业。这赋予了资产阶级更大的市场支配力。在许多行业中,他们就运用这种市场支配力,残酷地延长工人们的劳动时间。①作为对这种新情况的回应,要求法定最长工作日的“工厂运动”在19世纪20年代到50年代期间也逐渐发展起来。
这一运动获得了纺织工人的大力支持。而且这些工人并不是在孤军奋战,因为他们能够获得知识界中自由主义改革家的支持,甚至还获得了部分统治阶级的支持。后者主要是托利党地主和那些能够以极小的成本缩短工作时间的制造业主。托利党地主支持纺织工人的原因是,他们并不担心对工作日的法律限制,而且更重要的是,辉格党领导了改革议会。②
要求对工作日加以法律限制的斗争,给那些庸俗(vulgar)经济学家带来了困扰,因为他们不能解释,为什么标准时间会普遍缩短。19世纪20年代,这一运动刚开始兴起的时候,那些理论家并没有对此表现出多大的兴趣。然而,当这一运动发展到19世纪30年代且变得更加激进时,他们就改变了之前的态度,工作一时间问题也变成了一个备受争议的理论问题。由此所引发的争论的主题并不是为什么享乐主义的人会一齐选择缩短其愿意工作的时间长度,而是是否应该支持对工作日加以法律限制。起初,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斯密所谓的自由人的市场权利问题上。普遍认同的观点是,成人作为自由人,有权自由出卖他们的劳动力。如果他们选择进入市场,并过度出售这种劳动力商品,那么这也是他们的权利。由国家来限制工作一时间,显然违背了这种自由,所以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因此必须加以反对。在这些观点上很少有异议。引起争论的是自由人的界定问题。儿童一般被认为是不能自由缔结合同的,因为他们不能完全行使独立判断能力。那么,由政府来限制其劳动力的买卖难道就是正确的吗?布劳格(Blaug)①指出,在19世纪30年代,围绕这个问题形成了很多不同的观点。然而,到19世纪40年代的时候,一种统一性立场基本形成。共识性的观点是,对儿童的保护在道德上是正义的,那些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它们不应该继续延伸,因为这必然会涉及限制成人的工作时间长度的问题。这种对个人权利的“全面侵犯”是无法令人接受的。因此,儿童也必须尽其最大的努力生存下去。
时间社会学
① Bienefeld, M. A. (1972) Working Hours in British History: an Economic History, London: Weidenfeld & Nicholson.
② Nardinelli, C. (1980) ‘Child Labour and the Factory Acts',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40, (4), pp. 739—755; Nilsson, M. P. (1920) Primitive Time-Reckoning. Lund; Marvell, P. (1977) ‘Factory Regulation: A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Early English Experienc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 20, (2), pp. 379—402.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