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时间、技术和社会①
雷德哈卡马·马克吉
人的行为和价值受社会的限制。人扮演由社会为他选定的角色,以及从社会为他创造的小的生存环境中得到他有限的价值归属。无论是他相对稳定的地位还是处在变化之中的状态,都是动态社会过程中的种种事件,他只是属于这一动态过程,处于吝啬的自然和无法改变的命运为他选择的有限领域中的一个有活力的伙伴。这一动态过程既包含社会的连续性,也包含社会变迁,而且还与时间的概念有着内在的联系。
我们可以看出,生活和社会中的时间,是与闪闪发光的星空中的时间非常不同的东西。天文时间是统一的、同质的,以某一不变的速度永不停歇地流动,是一个属于数学家的神话。存在于人的世界中的现实的、具体的和客观的时间,首先是与他对生活过程的节奏的体验联系在一起的,而生活过程是在与环境的关系中展开的;其次,也与他对集体活动的节奏的体验有关,他自己的活动是在社会适应的过程中与集体保持同步的。
生命世界中存在着一个法则,即,在合适的温度界限之内,温度每增加10℃,有机体中的物理一化学过程和生物过程,就会以一个近似的常数(通常是2到3倍)增速。这就是著名的范托夫公式(Van'tHoff'sformula),它构成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中新陈代谢速度普遍变化的基础。新陈代谢的速度调节着生物学的时间,因而生物学的时间随着年龄而发生变化。对于老人来说,时间似乎过得快,因为太阳时的数据(theso-lar time envelope)相对来说是不变的,而生理时间,就相应的速度的比例来说,更快一些。根据勒孔特·杜诺伊(1936),举例来说,40岁的父母和一个10岁的孩子,孩子的一年所代表的生理时间从量上说与父母的三年是一样的。
① 选自 R. Mukerjee (1943), ‘Time, Technics and society', Sociology and Social Research, 27, pp. 25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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