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别来看看数字劳动者两种特殊的使用价值。首先是传播和公众关注度。不过在这里,福克斯突发奇想,他将这种网络用户的传播工作,直接等同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对交通运输问题的讨论。因为马克思说过:“投在运输业上的生产资本,会部分地由于运输工具的价值转移,部分地由于运输劳动的价值追加,把价值追加到所运输的产品中去。”②对于福克斯来说,在网络平台和媒体中进行的也是一种交通运输,不过今天的数字媒体运输的不再是具体的物质产品,而是文化产品和意识形态。每一个数字媒体的用户,一旦在自己的Facebook主页上发帖子,即意味着他进行了一次象征和数字代码产品的生产,他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数字化网络将其传播出去,这就是一种数字时代交通,而这种交通为各种广告信息和意识形态的传播提供了极大便利:“商业媒体将关联的商品意识形态传递给用户,它们将意识形态运输’给消费者。广告进行着信息生产和运输劳动。广告并不是以物理的形式将商品从A运输到B,它们组织了一个传播空间,允许广告商将他们的使用价值的承诺运输给潜在的用户。Facebook用户和从业人员就是运输工人,他们运输着使用价值的承诺(即商品意识形态),将之传递给潜在的消费者。”③尽管福克斯将今天的数字化传播理解为马克思意义上的运输劳动,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流通环节的分析相去甚远,但是,福克斯的这种异想的确构建了一种观念,即今天所有的数字平台的用户,实际上就是运输工人,而且是免费替大平台和广告商运输商品意识形态的工人。想象一下,今天我们熟悉的“双十一”购物节、“黑色星期五”购物节不正是这种商品意识形态传播的结果吗?我们中的每一个人何尝不是这种商品意识形态的运输工人,为这种数字界面上的购物狂欢推波助澜?在福克斯看来,这是一种免费的数字劳动,一种被数字资本所榨取的无偿的运输劳动;这种在我们看来是免费消遣的活动,在数字资本主义那里,实际上就是一种注意力产品。在2018年的迪士尼动画片《无敌破坏王2:大闹互联网》中,那个在互联网世界身无分文的拉尔夫就是跑去找爆音(BuzzzTube)网站的椰丝小姐,用拍摄的视频吸引网络注意力来赚钱的,这等于是说,在今天的数字时代或者在数字资本主义下的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法则是:网络的注意力或公众关注度就是金钱。这个法则就是支撑着网络大V和网红经济最基本的基底,在微博上,在Instagram上,在TikTok上,谁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和关注度,谁就是王者,而普遍的数字平台用户正深陷于这种商品意识形态的泥淖中,他们如同最底层的搬运工,怀揣着成功的梦想,为数字资本提供着免费的数字劳动,让大的数字平台公司充分榨取着最大化的数字劳动的剩余价值。
第二章 三个思考
① Christian Fuchs, Digital Labour and Karl Marx, New York: Routeledge, 2014, p. 258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中文第二版,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8页。
③ Christian Fuchs, Reconsidering Value and Labour in the Digital Age,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5, p.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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