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出现了下列可能性:要么,我们否定文化传统中非认知内容具有第三世界实体由于进入有效性关系领域才获得的地位,并从经验主义的角度把它们划定为主观精神的外在表现形式;要么,我们为所缺乏的真实性联系寻找到替代物。
正如我们在下文将要看到的,韦伯选择了第二种可能性。韦伯把诸多的文化价值领域区分了开来,比如科学与技术,法律与道德,以及艺术与批判等。非认知的价值领域同样也构成了有效性领域。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可以从规范正确性的角度加以批判和分析,艺术作品则可以从本真性(或审美性)角度加以批判和分析,也就是说,它们都可以被当作是独立的问题领域。韦伯认为,整个文化传统就是一种知识储备,根据不同的有效性要求,从中可以形成不同的价值领域和知识系统。因此,韦伯把文化中的评价内容和表现内容与认知一工具内容一道都划归第三世界。如果作出这种选择,就必须解释清楚,就文化中非认知内容而言,“有效性”和“知识”究竟意味着什么。“有效性”和“知识”不能像理论和命题一样成为第一世界的实体。文化价值并不发挥表现功能。
关于(c):这个问题促使我们把世界概念从它的有限的本体论内涵中解脱出来。为了在客观世界内部划清存在空间,波普尔引入了不同的世界概念。在后来的著作中,波普尔强调的就不是不同的世界,而是一个世界的不同标识:1,2以及3。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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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