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望和情感是扎根在要求当中的倾向性(Parteilichkeit)的两个方面。152要求具有两面性。从功利主义角度看,要求偏向倾向和愿望;从直觉角度看,则偏向情感和情绪。愿望关注的是满足要求的语境,而情感关注的对象则是可能满足要求的语境。要求就其本质而言似乎是一种倾向性的基础,它决定了我们对待外部世界的主观立场。这种倾向性既表现为对财富的不懈追逐,也表现为对语境的主观感受(只要这些语境没有被客观化为世界中的事物,并因此而丧失其语境性质)。愿望和情感的倾向性在语言层面上表现为对要求的解释,也就是说,表现为评价,所使用的是评价性表达。根据这种评价性表达所具有的描述内涵和规范内涵,可以澄清价值判断的意义。它们的目的在于表明倾向。这种论证能力153是联结经验主体性和主体间透明性的桥梁,主体间的透明性获得经验的前提在于:经验必须得到真实的表达,并在此基础上被观众指定到一位行为者身上。比如说,当我们认为一个对象或一个语境是伟大的、富丽的、崇高的、幸福的、危险的、恐怖的等,我们就是要努力表达出一种倾向性来,并且同时用普遍的价值标准,起码是自己文化中的普遍价值标准来加以论证。评价性表达或价值标准,具有论证力量,但前提是它必须这样来刻画要求,即在一个共同的文化传统中,接受者根据这些解释可以重新发现自己的要求。这就说明了,在戏剧行为中,风格特征、审美表达,或者说,一般的形式特性为何会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
在戏剧行为中,行为者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得到客观判断。但由于行为者面对在场的公众,关注的是他自己的主观世界,因此他只能有一种适应方向。由于这是一种自我表现,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行为者是不是在适当的时刻表达了他所拥有的经验,他是不是言出心声,还是他所表达的经验只是伪装出来的。只要这里涉及的是意见或意图,那么,一个人是否言出心声,就只是一个真实性的问题。在愿望和情感中并不总是这种情况。在涉及表达精确性的语境中,通常很难把真实性问题与本真性问题区分开来。我们经常找不到恰当的词语,来表达我们的情感;这反而使情感本身成了问题。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