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必须寻找到一条把握其客观领域的理解途径,因为社会学在理解过程中可以发现一系列的沟通程序,有了它们,客观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就已经先行地建构起来,也就是说,在一切理论知识进入之前,就已经建构起来。社会科学家所遇到的是用符号先行建构起来的对象;它们所体现的是前理论知识的结构,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就是依靠这种前理论知识创造出这些对象的。用符号先行建构起来的现实,其特征是社会科学家在建构其客观领域时遇到的,它隐藏在客观领域当中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直接或间接建立起社会生活关系所依靠的创造规则当中。社会科学客观领域包括一切“生活世界组成部分”。“生活世界组成部分”一词的含义,可以通过从直观上指明我们为了言语和行为而创造的符号对象来加以解释:从直接的表达(如言语行为,目的行为,协作行为),到这些表达的结晶(如文本,传统,文献,艺术作品,理论,物质文化对象,财富,技术等),再到间接创造出来的具有自我组织和自我稳定能力的结构(如制度,社会系统以及个性结构等)。
哪怕是想暂时澄清一下社会文化生活世界的组成部分,我们也必须依靠言语和行为这两个基本概念,而言语和行为又是两个模糊的基本概念。但是,在精神科学和社会科学当中,“理解”问题之所以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是由于科学家仅仅通过观察是无法进入由符号先行建构起来的现实的,他们在方法论上不能把意义理解与经验观察混为一谈。社会科学家进入生活世界的途径和外行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他们自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属于他们试图描述其组成部分的生活世界。为了描述生活世界,他们必须理解生活世界;为了理解生活世界,他们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生活世界的创造过程当中;而全身心投入的前提是他必须属于生活世界。正如我们在下文中将要看到的,这样一种状况不允许解释者把意义问题和有效性问题隔离开来,因为这样做并不能确保意义理解具有一种无可争议的描述特征。对此我想提出如下四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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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