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科学理论角度看
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和伽达默尔(HansGeorgGadamer)继承了狄尔泰(WilhelmDilthey)和胡塞尔(EdmundHusserl)的传统。在这个传统中,理解具有本体论的特征: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SeinundZeit,1927)中把理解看作是人类此在的基本特征;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Wahrheit undMethode,1960)中则认为,理解是历史生活的基本特征。我不想对这个观点展开系统的论述,但想肯定一点,在过去几十年里,关于社会科学基础的方法论讨论所得出的结论基本上都是一致的:
从发展的实践角度来讲,借助日常的角色对行动进行描述并不是作为实践的社会生活的偶然方面,而显然主要是生产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内容。因为其他人所作所为的特征,或者更具体一点,他们所作所为的意图和理由正是形成主体间性的因素,交往意图的转换则通过这种主体间性得以实现。在这些过程中,理解必须被看作不是一种特殊的对于社会世界、社会科学的记载方法,而是通过社会成员进行的生产与再生产的人类社会的本体论条件。175
一、导论: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