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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 第 251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57 · 交往行为理论

书名
哈贝马斯作品集 交往行为理论 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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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交往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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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调节的有效性取决于观念的说服力,而这些观念是可以对它们加以证明的;

—观念的实际说服力也取决于这些观念在一定语境当中表现出来,并能够加以客观评判的论证力量。

合法秩序的存在可能性也有着结构上的极限,而这是由于观念和世界观的合法化力量所导致的。随着可信性的现实(外在)条件和有效性的合理(内在)条件的不同,这种合法化力量也会发生变化。只要有效性要求的事实性受制于公认的内在条件或有效性,那么,世界观按照一定的有效性标准完成并具有一定规律的合理化就会发挥充分的经验作用。合理化的经验作用“十分关键”,因为在此基础上兴趣和观念可以结合起来,构成一种合法的秩序。

韦伯同时也用这样一种理论假设来支持他的研究方法:

通过合乎目的的合理类型,也就是说,通过预先设定可以从一定前提中推导出来的实践行为的内在“一致”形式,使得对不容忽视的丰富性的表述变得要容易一些。最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这样一种宗教社会学研究必须也愿意同时成为一种关于合理化自身的类型学和社会学。因此,它从最合理的形式出发,这些形式可以具有现实性,并努力搞清楚,在现实当中,我们在何种意义上承担起了能够用理论加以明确的合理结果。而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没有承担。86

这并不意味着,韦伯把合理重建起来的世界观与日常生活中的主导系统(Orientierungssystem)等同起来。韦伯认为,这些世界观都是一些认识手段,有了它们,我们就可以深入到日常的意识结构当中,特别是可以深入到经济伦理当中:

二、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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