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接受祈使命题(5)所提出的条件,为此,他采取了肯定立场:
(5′)好,我将按照要求去……
如果我们仅限于严格意义上的接受条件,那么,这些条件就分解为两个方面的内容。
听众应当这样来理解祈使命题的以言行事意义:他可以用命题(5a)或(5b)及(5c)来分解以言行事意义,并用向他发出的祈使命题,来解释“戒烟”这样一种陈述的内涵。事实上,如果听众认识到“p”得以实现的条件,如果他知道,他在一定情况下应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这样才能满足条件,那么,他也就理解了祈使命题(5)。要想理解一个命题,首先必须认识其真值条件;同样,要想理解一个命令,也必须认识命令的有效性条件。这些必要条件(Erfüllungsbedingungen),最初是用语义学表达出来的,但在语用学的意义理论中,则应当根据对于互动具有重要意义的约束力来加以解释。听众如果知道他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才能实现“S”所理想的状态“p”,这样,他也就理解了命令,进而也就知道,他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行为与“S”的行为衔接起来。
我们只要把视角拓展开来,从互动关系的角度来把握对命令的理解,就会清楚地看到,认识到“必要条件”,还不足以知道祈使命题何时才能被接受。我们还缺少第二个内容,即对共识前提的认识,因为有了共识,才能确保约束力在互动过程中得到贯彻。听众要想充分理解祈使命题的以言行事的意义,他就必须知道,言语者为何会期待把自己的意志灌输给听众。言语者在他的命令中提出了一种权力要求(Machtanspruch),听众如果接受了这个要求,他也就服从了这个要求。命令的意义包括:言语者为了贯彻他的权力要求,而提出一个有着充分根据的期待;但前提是,“S”知道,他的接受者有足够的理由去服从他的权力要求。由于祈使命题在开始的时候被认为是意志的实际表达,因此,这些理由不能建立在言语行为自身的以言行事意义之上,而只能依靠与言语行为有着外在联系的认可力量。因此,必要条件必须要由认可条件来加以补充,这样才能使得接受条件充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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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