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纯粹类型的沟通语言可以用来作为划分语言互动的主导范畴。在交往行为中,参与者的行为计划是用言语行为的以言行事效果来加以协调的。因此,可以想见,记述式言语行为、调节式言语行为以及表现式言语行为等,都建立起了相应类型的语言互动。比如,调节式言语行为和表现式言语行为分别建立起了规范行为和戏剧行为。记述式言语行为对应着的互动类型,不是一下子就能发觉的。但是,有些行为语境原本就不是用来完成交往行为计划的,也就是说,不是用来完成目的行为的,而是用来实现和维护交往的比如聊天、论证,以及对话(在一定语境中,对话本身就是目的)。在这些情况下,沟通过程摆脱了行为协调机制所发挥的工具作用;通过交往进行商谈,这本身就成了会话的目的。如果重心由此从目的行为转向交往,我就永远都称之为“会话”(Konversationen)。由于会话主要关注的是商谈的对象,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认为,记述式言语行为对于会话具有一种构成意义。
我们对言语行为加以分类,目的是要导入三种纯粹类型的交往行为,或者说交往行为的三种临界状态:会话、规范行为和戏剧行为。如果进一步考虑到策略行为和以言促效行为乃至命令式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就可以对语言互动作出如下划分(图16):
三、第一卷的中间考察:社会行为、目的行为以及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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