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我意识还原成非个性化和匿名化的意识,这会带来歧义,具体表现为:亨利希把没有自我的意识与两个相互对立的理论维度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有人认为,自我对于非个性意识的基本结构来说具有基础意义,这就导致了远东神秘主义哲学(Akosmismus):“克服自我是认识自我的最佳途径”。146另一方面,又有人认为,反思意义上的自我认识对意识不可能具有构成意义,这就导致了身心二元论(Körper-Geist-Theorie),它把意识看作是一个客观过程:
神经病学框架下的解释或许可以揭示出对应于意识和意识认识的两个过程之间固定联系。147
这两条出路,即神秘主义和客观主义,反映了失去自我的意识概念所具有的悖论结构。如果一边坚持与对象相关的主体模式,一边又深入探讨意识的反思结构,结果就只能是亨利希想要避免的解决方案:用自我捍卫范畴来把握意识。而这正是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所要坚持的:除了认知一工具的正确性标准之外,“真正的正确性标准”是不能从对象关系的反思性中得出的。
因此,卢曼毫不费力地就可以用系统论把主客体模式中允许存在的两种关系的反思过程描述出来。系统论用“系统”代替“主体”,用“周围世界”代替“对象”,并用系统力量概念来概括主体认识和处理对象的能力。而系统力量在于把握和还原复杂的周围世界。如果系统还能进一步学会通过反思而与自身系统的同一性建立起联系的话,那么,其自身复杂性只要再提高一点,就可以更好地适应高度复杂的周围世界—这种“自我意识”也受到系统长期存在的逻辑的束缚。148亨利希想用特殊性来证明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在面对工具化和“野蛮化”的自我捍卫理性时是有充分的存在理由的,但用主体哲学是不能挽救这种特殊性的,因为主体哲学已经听命于系统论,这一点具有极大的讽刺意味。亨利希认为,
四、从卢卡奇到阿多诺:作为物化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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