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过程在直观上是很容易理解的,通常用描述就可以解释清楚,但它并没有得到深入细致的分析;它看上去似乎导致了自然和文化这两个客观领域在基本概念上发生了分化。当然,这种观点忽视了这样一种情况,即客观领域,就其自身而言,相互之间在范畴上的区别取决于一个分化的过程,要想深入分析这个分化的过程,最好从人们对待世界的基本立场出发。“力量”的神话概念和“诅咒”的巫术概念,完全阻碍了对待某个实存世界的客观立场与对待某个受人际关系调节的世界的一致立场或不一致立场之间的分化。作为客观领域,自然和文化属于事实世界,对此可以作出真实的陈述;但是,一旦我们要明确给出物与人、原因与动机、发生与行为等相互之间的区别究竟何在的时候,我们就必须深人到对象领域的分化过程当中,而且要深入到对待实存的客观世界的基本立场与对待社会世界的基本立场之间的分化过程当中;在社会世界当中,可以合法地对有必要或有可能存在的事物提出期望。我们要想在概念上把自然的因果关系与社会的规范秩序准确地区分开来,关键就取决于我们如何认识我们从观察或操纵转向遵守或破坏合法的行为规范时所完成的视角和立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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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