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们已经从社会、文化和政治维度研究了监视,总结出了一系列模式。简单来说,“监视”一词意为“看管”(watching over)或“从上方看”(watching from above),通常与掌权者观看他人有关(Mann and Ferenbok,2013)。数字监视是使用闭路电视摄像头、射频识别芯片、由众多机构开展的生物特征监测等技术而开展安全部署的行动,还有商业企业为从用户生产的数字数据中获取经济价值而实施的监视实践。有时人们意识到自己使用这些技术时正在被监视,有时这种监视是秘密的。数字监视可能是强制性的,以用于惩罚或公开约束个体或社会团体;也可能是温和的,是一种追求安全或治理的形式,旨在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或身体健康。
数字监视技术与以往监控方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普及性、收集和储存数据的范围、潜在的持久性及其对隐私的影响。此类监视行为会数字化记录人们的活动,将这些数据归档并使用算法技术生成和处理数据,以用于预测人类行为。这些监视数据比以前的监视形式具有更长的寿命和跨时空的传播能力(Bossewitch and Sinnreich,2013; Mann and Ferenbok, 2013; Werbin, 2011)。
第二章 数字社会的理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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