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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 · 第 116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135 · 第一章 自在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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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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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在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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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这种作用在柏拉图的分有观念那里无比清晰地显现了出来(毋庸置疑,是分有将划分似乎缺少的中介提供给了划分,同时也正是它将差异与一关联在了一起;但却是以一种极为特殊的方式……)。分有的意思就是得到一个部分,且是“之后”得到(avoir après)一个部分,第二个得到一个部分。第一个具有的是根据自身。正如柏拉图所说,只有正义才是正义的;至于那些被称作正义者的人,他们作为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甚或是作为拟像得到了“正义的”这种质。“只有正义才是正义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分析命题。它指称的是作为“第一个具有(qui possède en premi-er)的根据”的理念。并且,根据的特性便是引起分有,便是第二个给出(donner en second)。所以,在不同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分有着的分有者必然是追求者。正是追求者在呼唤根据,正是追求应当被赋予根据(或是被揭露为无根据者)。追求不是其他诸现象中的一个,而是所有现象的本性。根据是一种考验,它促使追求者们或多或少地分有被追求的对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根据衡量并制造着差异。因此,人们应当区分:(1)作为根据的正义;(2)正义的质,它是赋予根据者(ce qui fonde)拥有的被追求对象;(3)正义者们,即不同程度地分有了被追求对象的追求者。所以,当新柏拉图主义者们界说自己那神圣的三段式时,他们让我们见识了一种对柏拉图主义的极为透彻的理解:不可被分有者(Imparticipable)、所分有者(Participé)、行分有者(Participants)。虽然赋予根据的原则是不可被分有者,但它却给出了有待被分有的事物,而且它还将有待被分有的事物给予了行分有者,给予了第二个具有者(posses-seur en second),亦即那能够通过根据之考验的追求者。人们时常摆出父亲、女儿和追求者的组合。因为三段式是沿着分有系列被再造的,因为追求者要按照一定次序分有,要在那些表现了现实差异(différence en acte)的诸程度上分有,所以新柏拉图主义者们已经看到了根本问题:划分的目标不是横向的种的区别,而是纵向的系列性辩证法,是诸系列或诸派系的辩证法的确立——这种辩证法表明了一种作为选拔性分有(宙斯Ⅰ、宙斯Ⅱ,等等)的遴选性根据的各种活动。这样看来,矛盾根本不是去意指根据自身的考验,它反而是在分有的界限处表现着那无根据的追求状态。[88]如果真正的追求者(第一个被赋予根据者、有根有据者、本真者)有着身份各异的敌人,例如他的双亲、他的助手、他的仆人,他们以不同的名义分有了他的追求,那么他同样有着自己那被考验揭露了的拟像、伪造物:在柏拉图看来,这拟像便是“智者”、小丑、半人马或萨提尔,①它们虽然追求一切,但却从未被赋予过根据;它们不但与一切矛盾,而且还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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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

①【译按】参柏拉图,《理想国》,前揭,617d—620e,页422—425。

②【译按】参柏拉图,《斐德若》,24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