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具有一种客观价值,而理念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其对象。②“成问题的”所指的并不只是一种特别重要的主观活动,而且还是这些活动所投入的客观性的一个维度。③一个经验之外的对象只有在一种成问题的形式下才能被表象;这并不表示理念没有实在的对象,而是意味着问题之为问题就是理念的真正对象。康德提醒说,理念的对象既非虚构、假设,亦非理性的存在(être de rai-son):它是一个既不能被给予又不能被认识,而应当在无法被直接规定的情况下被表象的对象。康德喜欢说,作为问题的理念具有一种既客观[220]又未被规定的价值。未规定既不是我们认识之中的一种单纯的不足,亦不是对象中的一种缺陷;它是一种客观的、全然实定的,在视野或焦点的名号下已然在知觉中发挥着作用的结构。实际上,未规定的对象、理念中的对象有助于我们表象其他那些被它赋予了最大程度的系统统一性的对象(经验对象)。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291
① 这两个意象出现在辩证论附录(Appendice à la dialectique) 中,II,页 151 和页160(【译按】中译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前揭,A644/B672,页507和A658/B686,页516)。
②【译按】参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前揭,B705,页529:“我仍然可以相对于感官世界、虽然不是就其本身而言,对这样一个不可理解的存在者、即一个单纯理念的对象加以假定。”
③【译按】除康德的理念学说外,德勒兹的“成问题者”概念的另一个主要思想来源是西蒙东的个体化理论。西蒙东在他的个体化理论中使用了“成问题者”概念,而他的“原创性就在于给这个传统上用来指思维主体的活动结果的概念赋予了客观实在性。实际上,在西蒙东那里,一切实在都有其成问题者,因为潜势者尚未被现实化而且要求被现实化。成问题者是一种构型(configuration),以其为出发点,某物可以‘提出问题’并激起一种生成,这种生成被理解为问题的解决。例如,精神个体化的成问题者只能通过向心理—社会个体化的过渡才能得到充分解决”(Jean-Hugues Barthélémy,《西蒙东》,前揭,页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