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象之质料的观点看来,假如理念的对象没有给予诸现象一种类似的统一性,理念就无法使知性的各种形式活动系统化。但这样一来,未规定只是理念的第一个客观环节。因为另一方面,理念的对象直接化为了可规定者:各种经验对象被理念赋予了统一性,作为交换,它们为理念提出了一种规定,这种规定可以与它们彼此间维持的关系“类比”,而理念正是通过与这些经验对象的类比才成为可规定者。最后,理念的对象本身抱有无限的完全规定(de-termination complète infinie)的理想,因为它确保了一种知性概念的特殊化。由于支配了一个无限的连续性场域,知性概念凭借特殊化而包含了越来越多的差异。
未规定者、可规定者与规定:差异
因此,理念呈现出了三个环节:它在对象上是未规定的,它相对于经验对象而言是可规定的,它相对于知性概念而言持有着无限规定的理想。理念在此明显重演了Cogito[拉:我思]的三个方面:作为未规定实存的我在、作为该实存在其下可被规定的形式的时间、作为规定的我思。理念正是Cogito[拉:我思]之思想、思想之微分。而且,Cogito[拉:我思]指向的是一个被贯穿它的时间由首至尾割裂了的分裂的我,就此而言,应当说理念是在这龟裂中麋集着,它们在这龟裂的边缘处不断地出现,不停地进出,并以无穷无尽的方式被组合。问题亦不在于填充不可填充之物。但是,正如差异立即重新统一并勾连了它所区分的东西那样,龟裂保留了它所割裂的东西,理念亦包含了它们的分裂环节。理念的任务是内化这龟裂及它的居住者,它的蠢动者。理念中绝不存在同一化与混同,但存在未规定者、可规定者与规定这三者的一种内部的成问题的客观统一性(unité objective problématique interne)。而这可能就是在康德那里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的东西:根据康德的看法,这三个环节中有两个仍然是外在的特征(如果理念本身是未规定的,它只有相对于经验对象而言才是可规定的,并且221它只有相对于知性概念而言才会抱有规定的理想)。不仅如此,康德还使这些环节化身在了不同的理念之中:自我是未规定的,世界是可规定的,上帝是规定之理想。也许,应当在这里寻找后康德主义者们做出如下批判的原因:康德始终停留在制约的观点,而没能达到发生的观点。那么,如果独断论的错误始终是填充分割者,经验论的错误则是听任被分割者处于外在状态;从这种意义上说,批判中仍然存在着过多的经验论(而在后康德主义者那里则存在着过多的独断论)。视野或焦点,亦即作为差异之为差异发挥其集聚作用的场所的“临界”点,仍未得到确定。
292
差异与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