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仍然与纯粹思想保持着极为特殊的关系。无疑,思想在此应当被视为一种特殊能力,而不是被视为所有能力的同一性形式。而且,和其他能力一样,作为特殊能力的思想是由它的微分对象差异对象|和分离运用所界定。总之,悖识,或按顺序从一种能力被传递到另一种能力的暴力,给思想确定了一个特殊的地位:注定只有在首先使感性及其sentiendum拉:被感觉者运动起来的那条由一个理念到另一个理念的暴力线的末端,思想才会在强制作用下把握自身所固有的cogitandum拉:被思维者。这一末端亦可以被视为理念的根本起源(origine radicale)。但我们应当在什么意义上理解“根本起源”?在相同的意义上理念应当被称为思想的“微分”或纯粹思想的“无意识”。在此,思想与一切常识形式的对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与理念关联在一起的不是作为意识之命题或根据的Cogito[拉:我思],而是一个被消解的cogito[拉:我思]的分裂之我,亦即普遍的脱根据(effondement),后者刻画着作为处在自身超越性运用中的能力的思想的特征。理念不是任何一种特殊能力的对象,但它们特别地关涉着一种特殊能力,以至于人们可以说:它们(为了构成所有能力的悖识)出自这种能力。问题依然是:“出自”或“找到它的起源”在此意味着什么?理念从何而来?种种问题、它们的理想性元素和理想性关系从何而来?
第四章 差异的理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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