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与游戏[赌博]
如果我们说:运动不是从假设之物到绝然之物,而是从成问题者到发问,这两种情况初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差别。如果绝然之物与道德命令密不可分,而发问又与命令尽管是另一种命令密不可分,那么它们的差别就变得更加微不足道了。然而,这两种表述实际上有天壤之别。将问题看作假设就已经背叛了问题或理念,这就等于是将它们非法地还原为意识命题和知识表象:成问题者从本性上不同于假设。论题的(thématique)完全不能与正题的(thétique)混为一谈。并且,在这一差异中起作用的是一种学说一般(doctrine en général)中的全部分派、全部规定、全部用途、全部能力之运用。谈论绝然的审级和谈论发问一审级完全是两回事,因为这涉及到两种无论在哪个方面都不具有可比性的命令形式。发问是命令,或者毋宁说,发问表现了问题与那些源出于它们的命令的关系。为了表现出问题的命令本性,是否应当举警察的例子呢?“是我在提问”,但事实上,通过审讯者发话的已然是被考问者那消解的自我。问题或理念是从那些呈现为发问的偶发状况或事件的命令那里产生出来。所以,问题与一种决定性力量、一种fiat[拉;意志行动]①不可分割,后者在贯穿我们的时候使我们成为了半神。数学家们不是已经自诩为诸神的种族了吗?在[体的]增添与〔奇异性的]凝聚这两种基本方法中,得到了最高程度的运用的正是这种建立在要被解决的问题之本性上的决定性力量,因为一个方程始终要在与一个被数学家所增添的理想体相关联时决定自己是否可以被还原。增添一个任意量的无限强力:重要的已不再是一种以莱布尼茨的方式进行的游戏[赌博]—在这种游戏[赌博]中,前定规则的道德命令与一个应当被 ex hypothesi[拉:按假设]填充的既予空间的条件组合在了一起。重要的毋宁说是掷骰子(coup de dés),是作为开放空间的整个天空,是作为唯一规则的抛掷(lancer)。奇异点就在骰子上;发问是骰子本身;命令就是抛掷。理念是作为骰掷(coups)结果产生的成问题的组合。这是因为掷骰子绝没有打算取消偶然(天空一偶然)。取消[256]偶然意味着根据概率规则通过多次骰掷来打碎偶然。这样一来,在问题已然被分解为种种假设—赢和输的假设,而命令则在那规定了赢的最优选择原则中被道德化。与此相反,掷骰子一次便肯定了偶然,每一次掷骰子都肯定了所有的偶然。骰掷之重复既不再服从于一个相同假设的持存,也不再服从于一条恒常规则的同一性。虽然将偶然当作肯定的对象最困难不过,但这正是命令及其抛掷的发问的意义。理念正由此产生,正如奇异性产生自那每一次都凝聚了所有偶然的随机点。人们会说:通过将这个点指定为理念的命令性起源,我们所做的不过是乞灵于恣意之物,乞灵于儿童—神—儿童一的游戏那单纯的恣意。但这却误解了“肯定”的意义。只有在下述情况中,偶然之中才会存在恣意之物:偶然没有被肯定或被充分肯定,它被分派在空间之中、被分派在数字当中,被那些注定要取消偶然的规则支配。既然一切组合以及产生组合的每一次骰掷从本性上说都与随机点的可动位置和可动指令一致,偶然也就得到了充分的肯定,游戏者也不再会输。那么,每次都肯定了所有偶然,一次就肯定了所有偶然,这意味着什么?这种肯定是在如下情况下发生:出自一次骰掷的粗龉之物进入了共振状态,并且它们在这种条件下形成了一个问题。因此,所有的偶然都存在于每次骰掷之中—虽然每次骰掷都是部分的;并且所有的偶然只一次便存在于骰掷之中——虽然产生的组合是一种渐进规定的对象。掷骰子进行着问题演算,进行着微分元素[差异元素]的规定或对某一结构具有构成性作用的奇异点的分配。这样一来,在命令和从它们那里产生的问题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循环关系。虽然问题是从命令中诞生的,但构成问题本身的真理的却是共振一问题在其中接受着考验。由于偶然被肯定了,任何恣意之物每一次都要被清除;由于偶然被肯定了,发散本身成为了问题中的肯定的对象。如果基体没有通过并合所有可被增添表现 的量(en incorporant toutes les grandeurs exprimables parl'adjoint)产生共振,那么规定了问题的添加的理想体(corpsidéauxd'adjonction)就仍然被移交给了恣意之物。一般说来,一部作品始终是一个理想体、一个添加的理想体。作品是一个源出于命令的问题,它在一次骰掷中越完美、越完整,问题就被更好地渐进规定为问题。作品的作者「257]因而可以被命名为理念的操作者。当鲁塞尔将他的“事实方程”设定为须要解决的问题时,理念性事实或事件在语言命令的骰掷下进入了共振状态,而事实本身即是fiat拉:意志行动;当很多现代小说家置身于这一随机点,置身于这一命令的、考问的“盲点”时——作品正是从这随机点或“盲点”出发,通过使自身那些发散系列产生共振而将自身展开为问题——他们既不是在运用应用数学,也不是在运用数学的或物理学的隐喻,而是建立起了一门“科学”,一种处于每一领域之中的直接的、普遍的 mathesis[拉:数学];在使作品成为一种学习或实验的同时,他们使作品每一次都能成为某种整全之物(quelque chose de total)。在这里,全部偶然每一次都得到了肯定,每一次都是可以更新的,但却可能从未存在过什么恣意之物。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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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