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度的第三个特征:内含
强度的第三个特征概括了另外两个特征。根据这第三个特征,强度是一种被内含、被包含、“被胚胎化(embryonnée)”的量。这里所说的“被内含”并不是被内含在质当中,因为被内含在质当中只是强度的次要特征。它首先被内含于自身当中,它既是行内含的东西(impliquante),又是所内含的东西(impliquée)。我们应当将内含构想为一种得到了完满规定的存在形式。在强度中,我们把真正的行内含者、行包含者称为差异;把真正的所内含者、所包含者称为距离。所以,强度既不像「306]外延量那样是可分的,又不像质那样是不可分的。外延量的可分性通过如下三个元素得到界定:首先是对单位(这个单位本身永远是不可分的,它只是标志着分割活动中止的那个层面)的相对规定;其次是被单位规定的各部分的相等性;最后是这些部分与被分割的整体的同质性(consubstantialité)。因此,分割可以在不改变被分割物本性的情况下进行和持续。与此相反,当人们指出某一温度不是由多个温度组成,某一速度不是由多个速度组成时,人们想要表达的是:每一温度已然是差异了,而且,差异并非由归属同一秩序的差异组成,它们内含着不同系列的异质项。正如罗西尼所表明的那样,同质量(quantité homogène)的虚构在强度中消失了。内强量是可分的,但它的被分割必然伴随着它本性的改变。因此,虽然它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可分的,但这仅仅是因为没有任何部分先存于分割,没有任何部分在被分割后还保留着相同的本性。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应当说“更小”和“更大”,不过这恰恰要依据某一部分的本性是假定了某一具体的本性变化(tel changement de nature)还是被这一本性变化所假定。因此,某一运动的加速或减速在其自身中展示出了应当被说成是“更大”、“更小”的内强部分,与此同时,这些部分的本性发生了改变,而且它们还遵循着这些变化的顺序(有序差异)。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纵深的差异是由各种距离组合而成—“距离”根本不是一个外延量,它是一种具有顺序和内强特征的不对称关系。这种不对称关系是在异质项的系列间建立起来的,它每一次都表现了那必然在被分割的同时发生本性变化的东西的本性。①因此,与外延量相反,内强量是由两个元素界定的:一个是行包含的差异—所包含的距离;一个是自在的不等,它表现了一种本性的自然的]“剩余”,后者乃是本性变化的质料(matière du changement de nature)。由此,我们应当区分出两类繁复体,亦即[307距离和长度:前者是内含的繁复体[隐繁复体],后者是外显的繁复体[显繁复体];前者的度量随分割而变化,后者则承负着它们的度量的不可变原则。差异、距离、不等性是作为内强的spatium[拉;空间的深度的肯定性特征。通过外展运动,差异倾向于被取消,距离倾向于被扩展、展开为长度,可分之物倾向于被均等化(我们再一次看到了柏拉图的伟大之处:他已经发现可分之物只有在包含了不等的情况下才能够形成一种自在的本性[nature en s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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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