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物之存在
什么是感性物之存在?根据这一问题(question)的条件,对它的回答应当意指着一个(从经验性运用的观点看来)既不能被感觉,又(从超越性运用的观点看来)只能被感觉的“某物”的悖论性实存。在《理想国》第七卷中,①柏拉图表明了这样一个存在如何将“力的较量(épreuve de force)”传递给其他能力,并使它们摆脱了自身的昏沉状态—它激起了记忆,强迫着思想。但柏拉图是以“同时引起相反感觉的东西”这种方式来规定这一存在。柏拉图想要表达的观点是:感性质或感性关系本身与相反不可分割,它们甚至与它们所归属的基体(sujet)中的矛盾不可分割,而这正是《菲勒布》(Philèbe)明确表达的思想。②一切质都处于生成变易之中,它们必然要在变得比自己曾是的样子更“硬”(或更大)的同时,变得比自己正在变成的那个样子更“软”(比它当下所是的样子更小)。我们无法通过区分时间来摆脱这种状态,因为相对于使诸时段相互扭结的生成而言,对时间的区分后来才发生。而且,生成还同时设定了这样一种运动:305通过它,一个新生的当前被构成了;同样是通过它,先前的当前被构成为过去。人们似乎不可能避开一种内含着相反者之同一性(例如较多和较少在质之中的共存)的生成一疯狂或无限制的生成。但这种柏拉图式回答有着严重的缺陷:事实上,这种回答虽然是以内强量为基础,但却只能在正在展开的质当中认出内强量一因此,它将感性物之存在指定为质之中的相反。然而,引起相反感觉的东西或质之中的相反虽然可以构成典型的感性存在物,但却无法构成感性物之存在。构成了感性物之存在的不是质之中的相反,而是强度中的差异。质的相反只是强烈之物(intense)的反映,这种反映因为将强烈之物外展于广延之中而背叛了它。构成感性真正界限的是强度,是强度中的差异。强度同样具有这一界限的特征:它是无法被感觉的东西,是不能被感觉的东西,因为它始终被异化它、“反对”它的质覆盖着,而且被分配在颠倒它、取消它的广延之中。但换一个角度来说,它又是只能被感觉的东西,是界定了感性之超越性运用的东西,因为它给出了要被感觉的东西,并由此唤起了记忆、逼迫着思想。独立于广延或先于质(广延和质都是强度被展开的场所)而把握强度,这正是感官失调(distorsion des sens)的目标。一种感官教育学(pédagogie dessens)也瞄准了这一目标,而且它成为了“先验论”不可或缺的部分。各种药效体验或是诸如眩晕之类的身体体验也接近了同样的结果:它们向我们展示了这种自在的差异、这种自在的深度、这种自在的强度(这种强度正处在一个原初环节上,此时的它既没有被赋予质,也没有在广延中展开)。所以,强度那令人痛苦的特征——无论它自身在程度上是多么样的微弱—恢复了强度的真正意义:不是知觉的预测,而是从超越性运用的观点看来的感性的真正界限。
第五章 感性物的不对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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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译按】参柏拉图,《理想国》,前揭,522e—526c。
②【译按】参柏拉图,《菲勒布》,41d—4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