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柏格森对强度的批判似乎很难令人信服。这种批判对强度的考察完全是围绕着现成的质和已被构成的广延展开的。它将差异分为两类:质之中的本性差异和广延之中的程度差异。如果从这种观点出发,强度必将仅仅显现为不纯粹的混合物;它不再是可被感觉的,亦不是可被知觉的。但这样一来,柏格森已经将所有那些归属于内强量的东西置于质之中。他想要使质摆脱那种将它与相反或矛盾联系在一起的表面运动(所以,他将绵延与生成对立起来)。但如果要实现这一目标,他只能将内强量所具有的那种深度赋予质。人们不能既反对否定之物又反对强度。使人印象深刻的是,柏格森完全没有将质的绵延界定为不可分割的东西,而是将它界定为由于被分割而改变本性的东西,或是在改变本性的同时必然被分割的东西。在柏格森看来,质的绵延就是潜能繁复体,它对立于数和广延的现实繁复体,因为后者只保留有程度差异。然而,在这种由整个柏格森主义所代表的差异哲学中,柏格森追问质与广延的双重发生的时刻到来了。而且,这一基本分化(质一广延)本身的理由只能在一种宏大的记忆综合中发现:这种记忆综合使所有的差异程度(作为舒张程度与缩合程度)共存,并在绵延的内部重新发现了强度的被内含秩序(这种秩序先前只是从外部、并且是以临时性的方式得到揭示的)。①这是因为,程度差异以及机械地(mécaniquement)表象了它们的广延本身并不拥有[309]自身的理由;但是,本性差异,以及质地(qualitativement)表象了它们的绵延,也不再拥有自身的理由。机械论的首脑说“一切都是程度差异”。质的首脑回应说“到处都有本性差异”。但他们都是虚假的首脑,是无关紧要的首脑和共犯的首脑。我们要严肃对待下面这个众所周知的问题:存在于程度差异与本性差异之间的是本性差异还是程度差异?答案是两者都不是。只有在作为差异外展场所的广延中,差异才是程度差异;只有在要在该广延中覆盖差异的质之下,差异才是本性差异。在两者之间存在着所有的差异之程度,在两者下面存在着所有的差异之本性:内强之物。程度差异只是差异的最低程度,本性差异则是差异的最高本性。被本性差异和程度差异分割或分化了的东西,差异的诸程度或本性将其造就为相同,但这个相同只述说不同。而且,如前所见,柏格森最终得出了一个极端的结论:差异之本性和差异之程度的同一性,这个“相同”,也许就是重复(存在论重复)……
第五章 感性物的不对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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