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差异逻辑学,以及差异的概念与概念性的差异的混淆
与此相反,种差似乎满足了一个和谐概念或一个有机表象的全部要求。它是纯粹的,因为它是形式的;它是内在的,因为它作用于本质之中。它是质[47]的;而且,就属意指着本质而言,差异甚至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质,亦即一种“依据本质”的质,一种本质自身的质。它是综合的,因为特殊化②是一种组成(composition)。而且差异被现实地增添到了那只是潜在地包含着它的属之上。种差是被中介之物,它本身就是中介,就是中项。它是生产性的,因为属不是被划分为差异,而是被那些在属之中生产出相应的种的差异所划分。所以,种差始终是形式因:“最短”是直线的种差,“收缩”是黑色的种差,“分散”是白色的种差。①所以,出于同样的理由,它还是一类极为特殊的谓词,因为它不但自身归属于种,而且还同时将属归于种,并且构成了它自身所归属的那个种。这样一个综合的,构成性的,更多地作为归属者[attributeur](而非被归属者[attribué])、作为真正的生产规则的谓词所具有的最后一个性质便是:它能够带走被它施行了归属活动的东西。实际上,本质之质足够特殊了,它完全可以使属成为某种相异之物,而不仅仅是某种具有另一性质的东西。②因此,属的本性便是在保持自身相同的同时,在划分它的诸差异中变得不同。差异使属和所有居间的差异随着它被运送(transporte)。作为差异之运送,diaphora[差异]之diaphora[运送],③特殊化使差异与差异在划分的各个相继层面上连接在了一起,直到最后一个差异,亦即 species infima[拉:最低的种]的差异那里,它在选定的方向上凝缩了本质及其连续的质的整体,将这一整体聚集在一个直观的概念之中,并将这一整体与须要界定的项融合在了一起。这样一来,它自身就变成了不可分的独一之物(ǎτoμoν [希:原子]、àδiáφoρoν[希:漠不相关之物]、εiδos[希:艾多斯])。特殊化因而保证了概念内涵中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62
差异与重复
①Aristote,《形而上学》(Métaphysique),X,4、8和9。关于共通的、特有的、本质的这三种差异,参Porphyre,《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Isagoge),8—9(【译按】中译参波菲利,《〈范畴篇〉导论》,王路译,载《中世纪哲学》,赵敦华、傅乐安主编,吴天岳审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页602—606)。亦参托马斯派的各种教科书:例如,格雷特(Joseph Gredt)的《亚里士多德—托马斯哲学原本》(Elementa phi-losophiae aristotelico-thomisticae,Fribourg)中的“论差异”(de differentia)一章,卷I,页122—125。
②【译按】参康德,《〈判断力批判〉第一导言》,§5:“如果我们从普遍概念开始,以便通过完备的划分而下降到特殊,那么这种做法就称为在一个给予的概念之下使杂多的东西特殊化(Spezifikation),这时就是从最高的类进到较低的类(属或种),又从种进入到亚种。更准确的表达则是:我们不是(如同通常的语言那样)说我们必须使从属于一个普遍的东西之下的特殊的东西特殊化,而是宁可说,我们通过把杂多东西引进到普遍概念下来而使普遍概念特殊化了”(邓晓芒,《冥河的摆渡者——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页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