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方面,或表象对它们的从属:概念的同一性、判断的类比、谓词的对立、被知觉者的类似性
然而,这一切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都不存在。事实上,属差或范畴差异仍然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差异,并且它没有陷入单纯的多样性或他异性之中。因此,一个同一的或共通的概念仍旧存在着,尽管是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存在。这一存在概念并不像属相对于自身的种那样是集合的(collectif),而仅仅是分配的(dis-tributif)和等级的(hiérarchique):它自身没有内容,它所具有的不过是一种与“人们使它去谓述的那些在形式上含有差异的诸项”成比例的内容。这些项(范畴)无须与存在具有一种平等的关系;只要每一个项与存在的关系内在于这个项就足够了。存在概念的两个特征—从分配的方面看来,它只具有一种共通意义(senscommun);从等级的方面看来,它具有一种第一意义(sens premi-er)—清楚地表明了它相对于诸范畴而言,并未发挥属对于自身那些单义的种所发挥的作用。但是,它们亦表明了存在之多义性是全然特殊的:50]关键在于一种类比。①然而,如果人们追问那个有能力使概念和人们用概念来断定的那些项或主词成比例的审级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判断。因为判断恰恰有且只有两种本质的功能:一种是它以概念之划分来保证的分配,一种是它以主词之考量来保证的等级化。与前者对应的是判断中那种被称为通感|常识|(sens commun)的能力,与后者对应的是判断中那种被称为良知(bon sens)(或第一意义)的能力。它们共同构成了公正的考量,作为判断之价值的“公正”。从这种意义上说,一切范畴哲学都是将判断当成了范型—正如人们在康德甚至是黑格尔那里看到的那样。但是,伴随着其通感常识]和第一感「第一意义,判断之类比使概念的统一性持续存在,要么是在一种隐含的和含混的形式下,要么是在一种潜在的形式下。类比自身是判断中的同一性的类比物(L’analogie est elle-même l'analogue del'identité dans le jugement)。类比是判断的本质,但判断的类比是概念统一性的类比。因此,我们既不能期待属的或范畴的差异,也不能期待种差交给我们一个恰切的差异概念。当种差满足于将差异纳入未规定概念一般之同一性中时,(分配的与等级的)属差则满足于将差异纳入最为一般的可规定概念的准同一性之中,亦即纳入判断自身的类比之51中。亚里士多德的全部差异哲学都停留在这对互补性的双重纳入活动之中,其建立在同一公设的基础上,并勾勒出了圆满时刻的这些恣意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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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与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