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亚里士多德一样,黑格尔用极端的对立或相反的对立来规定差异。但是,只要没有达到无限,对立就仍然是抽象的,而每当无限被人们设定在有限的对立之外时,无限也仍然是抽象的:这里,引入无限招致了对立面的同一,或者使得异己者(Autre)的对立面成为了自身(Soi)的对立面。相反的确只是在无限中表现了无限的内在性运动;就每一个规定都包含了异己规定而言,每一个规定都独立于异己规定,就像独立于一个与外部的关系一样,所以运动使无差异继续存在。每一个对立面仍然应当排除它的异己者,从而排除自身,并变为被它排除的那个异己者。这便是那构成了无限之真正脉动,作为外在性运动或实在的对象化运动的矛盾。因此,对立面的简单同一,作为实定之物与否定之物的同一,在矛盾中就被超越了。因为实定与否定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成为相同;现在,当实定被否定时,否定便是实定的生成,当否定否定自身或排除自身时,它便是实定的复归。无疑,被规65定为实定与否定的诸对立面中的每一个都已经是矛盾了,“但实定仅仅自在地是这种矛盾,否定则正相反,是被设定的矛盾”。②正是在被设定的矛盾中,差异发现了自身的恰切概念,而且它还被规定为否定性,并变成了纯粹的、内在的、本质的、质的、综合的、生产性的差异,它不允许任何无差异继续存在。承受并激起矛盾,这是(在确实的实在之物与稍纵即逝的偶然现象之间)“制造”差异的遴选性考验。由此,差异被推到了尽头,也就是被推到了既是它的回归或再生,又是它的毁灭的根据那里。
86
差异与重复
①Hegel,《逻辑学》(Logique),卷Ⅱ,页55、70、71(【译按】中译参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页55、69)。亦参《哲学全书》(Encyclopédie),§116—122(【译按】中译参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前揭,页223—237)。——关于这种从差异到对立、从差异到矛盾的过渡,参JeanHyp-polite,《逻辑与实存》(Logique et existence,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53),页146—157。
②【译按】参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前揭,页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