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从结构上来说,所有这些批判性语言都包含一个核心的反身性习语(Idiom),即一个能够要求和提供辩护的自主存在的尊严;这就是正义的习惯用法,它首先不批评某个特定的制度或分配或其他什么,而是以更激进的方式,批评辩护秩序的整个结构。引用霍克海默的话:“那是正义概念的普遍内容;根据这一概念,在任何给定时间普遍存在的社会不平等需要一个合理的辩护。它不再被认为是好的,而变成了应该被克服的东西。”②正义和辩护之间的联系是内在的:从对等和普遍的角度来看不充分的辩护的关系就是不公正的,而那些系统地阻碍了辩护本身实践的关系更是极其不公正的。结束这些关系是正义驱动历史斗争的最强动力;而“尊严”一词在这些斗争中占据了核心位置。它们旨在创造一种社会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个人能够认识到自己是自主的,尤其在政治意义上,个人是对他们有约束力的机构和法律的共同创造者。
① 参见:Rainer Forst,Toleranz im Konflikt,Frankfurt/ M.2003, § 15.
② Max Horkheimer, » Materialismus und Moral «, in: Zeitschrift für Sozial forschung2, 1933, S. 162-197, hier; S. 1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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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