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种视角必须同整体性的“主体批判”区分开,在后者中,主体性现象或者进行自我否定,或者被还原为与它异质的现象。与此相对,一种主体的谱系学思想把主体性现象理解为不可被还原的经验法庭(Erfahrungsinstanz),这种主体性现象同时处在实践的和权力的形式之张力场域中,后者赋予了它特殊的形态。恰恰是各种历史性的主体性形式间令人印象深刻的对比,允许谱系学在面对“自我”-存在的当前形式时能够采取一种外部视角。
这样一种意图也特别适用于福柯的晚期作品,它们长久以来都被阅读为一种后批判的“伦理学转向”的征兆。但是福柯通过遍历古希腊伦理学史而获得的体系化主体理论的成果,并不是对于生活技艺(Lebenskunst)或者个体化自我修炼(Selbstkultivierung)的恢复,而是这样一种洞见,即伦理(或道德)是构成了主体形式之位置和语境的生活形式(Lebensformen),这种主体形式也就是主体理解自我并且与自我关联的方式。①因此正如在福柯早期著作中被研究的知识秩序和权力制度被历史性的变化取代,在他最后的著作中,自我关联(Selbst-bezugs)形式也显现为历史性的特殊形态。如果知识和权力结构的历史已经构成了主体谱系学的一个方面—因为它展示了在主体性的生成中总是起到支配性作用的框架秩序和语境那么“历史”或者“伦理学的谱系学”和伦理(Ethos)的谱系学,即伦理性的自我主题化和自我谓述,正是这样一种主体-谱系学,它根据一种从实践形式出发的补充性视角得到叙述,伦理的主体性也由这种实践形式得到塑造。②因此福柯从历史编纂学意义上提供了一种对尼采思想的具体化,后者提出一种反实体主义的思想,将“自我”理解为过程,摆脱了哲学上的“主体和自我的迷信”。③主体性在自我规定(Selbstbestim-mung)和被规定(Bestimmtwerden)的张力间以各种特殊方式塑造着自身,只有借(mit)助一种复杂的谱系学的主体概念,才能理解这一点,这个主体概念从不同维度获得其独立性,并且基于其独立性,主体能够同时作为支配和对抗的场所得到理解。
谱系学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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