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于怀疑解释学而言,关键在于,这一假象没有明确可与之等同的存在相对应。那些不存在,而仅仅显现的东西不是什么特殊之物及其在特殊性中确定之物的显象,而是将自身作为生命之动力构建的东西无论这种生命被设定为与自然的新陈代谢、权力意志,还是力比多的发生。就此而言,显象一方面同与其相异的东西关联,另一方面又是不可还原的。它只能使自身在怀疑中作为显象被确定。因此,对于怀疑解释学而言,必须考虑其可能性。为了适应一种可识别的、清楚明白可确定的深层含义,怀疑解释学又复归于一般性意识的基础。这样,虽然它以一种间接的方式追寻其相关意义,但只要意义被发现,意义也就会直接地,即在一般性意识中被把握。
怀疑解释学因之有充足理由承其名。怀疑不仅是其起点、不仅是其过程,而且是其存在之可能性。只在怀疑中才存在怀疑解释学。若其一刻放松,以求让位于确定性、则与之联系和推进的解释学也在其可能性中作为整体消失了;它作为向一般性意识的绕行拒斥了自身。因此,怀疑解释学不能承认一般性意识的修正。那些从属于它的吁求,若将之考虑为自然的新陈代谢、权力意志或本能生命的不可避免性并以之为基准,①就不应把意识回溯至其与生命的联系;在意识中出现的,是依据怀疑解释学的信念从这种联系,即从生命环节与生命力的活动中脱落的。就此而言,这种吁求仅仅以敞开怀疑为目标,而怀疑则保持并持续在这种决断的非决断之浮荡中。它可以将所有意识内容都打上可疑的标志,并由此给出自身的优越性特征。但怀疑仍是一种姿态,并将保持为一种姿态、一种无可辩驳的建议,它从未确定自身,也从未被驳斥。
① 这一设想可以通过尼采的文章《论非道德意义上的真理与 谎言》(Ueber Wahrheit und Lüge im aussermoralischenSinne)得到很 好的说明。〔Kritische Studienausgabe (KSA),Band 1, hg. von G. Colli und M. Montinari, S. 873-890. 参 见: Günter Figal, Gegenständlichkeit, Tübingen 2006, hier: §7, S. 59-67.
理解-怀疑-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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