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愿望中被加括号的不仅是本己的可能性,实事也被加括号。即使实事自身是可以被确定和规定的,它在其所是之中也是敞开的。在理解的视角下遭遇的东西,只能通过解释在理解中实现的方式展开。只有当某物证明自己是可理解的,它才在解释学视角下是确定的。
如同反思已然明确的,使实事作为可理解的而发挥积极作用的可能性同样也涉及实事,正如实事也涉及理解它的可能性。批判的可能性正是存在于这种交互性和反思之中的。当解释学的行为相较于其他行为,其可能性被标记为特别合宜或不充分时,这种可能性会被感知到。或者,当人们就特定方面将一件实事视为对于解释学行为不可通达时,其亦会被感知到。因此,批判是解释学态度之中的一种立场,相较于在其敞开状态中,它更多地在展望其实际完成中得以实现。由于批判在这之中有其标准、要使批判可信,它就必须在这之中证明自身—通过比较某种批判行为的可能性与其他成功的或至少更成功的可能性,或通过证明尽管进行了各种尝试、某物还是未能展开。因此,一个解释之所以是可批判的,是因为其尚未达到其他解释的差异性和简明性。当一个文本在重复的、从不同看法出发进行的解释尝试中没有展开为一致的,这个文本就是可批判的。人们不应把文本的非一致性与其不可穷尽性混淆,如同这种不可穷尽性对伽达默尔所谓著名文本①是根本性的那样。一个著名文本是在无限多的解释中将自身呈现为一致的,而不能在其一致性中被最终展现。
理解-怀疑-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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