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回顾这些理论,参见Meyer(1970)。丹尼尔·贝尔写道:“当‘技术律令’这个用语显得太苛刻和具有决定论色彩的时候,在所有的工业社会中,有一些共同的限制倾向于形成相似的行为和迫使使用共同的技术。对工业社会的所有理论家来说(在这个范围中也包括马克思),社会的所在地(或者主要的场所)是工业企业,而社会的轴心是社会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起源于以机器生产为中心的劳动组织。从这种观点来看,所有的工业社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任何地方的技术都是相同的;技术和工程技术知识(由学校教育来提供)是同一类型的;工作和技能的分类大体上是相同的。更广泛地说,我们会发现技术职业的比例在每个社会中相对于其他范畴而提高;工资的分配也大体上相同(声望等级也是这样);这种管理主要是一种技术技能”(Bell,1973:75)。
〔2〕“个技术决定论者很明显相信,在定的意义上,技术变化引起了社会变化。技术变化确实是社会变化的最重要的原因。但是只强调像‘第一推动力’和独立的变量’这种表述中的前一个术语,就等于是已经相信技术变化自身起码不是由社会因素这种外因引起的”(MacKenzie,1984:25(3),474)。
[3] 这一过程很普遍。我首先是在 Richard Baum(1975)的另一篇有趣的文章中注意到了这一点,我也是从他那里借用了“技术一逻辑”和“意识形态一逻辑”这两个术语。
〔4] 为了以这种方式突出问题,我无疑忽视了许多中间立场,例如这些中间立场提出了工业劳动和手工艺劳动并存的双重经济。注意到环境主义决不是一般的反技术主义是很重要的。然而,这些立场之间经常是相互混淆的。澄清这些差异的最好方法是面对纯粹的阐述。
〔5〕 要了解全部列表和一些相关的评论,参见 Dickson(1975:103-104)。对环境政治学的不明确性的进一步的讨论,参见Feenberg(1999:第章)。对这里所批判的反对默里·布克钦①的立场的论辩,参见Lig(1998)。
注释
① 默里·布克钦(Murray Bookchin,1921一 )美国社会生态学家,主要著作有《自由的生态学》等。
第六章超越发展的两难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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