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区分开,争论才有可能。
例如,看一下不寻常的亚马逊部落(Amazonian tribe)的情况。这个部落相信在人死后,男人变成美洲虎,而妇女和孩子仅仅消失了。很清楚的一点是,在这样的情境下很难对作为一种文化建构的死后歧视提出女权主义的反对意见。我们只能这么说,因为我们知道如何在社会和自然之间分配影响。
这个本体论的预设当然属于一种认识论批判。这种认识论的批判指出,毕竟是“我们”做出分配。有些社会建构论者已经指出,这就使社会成为一个最终的主体,而自然仅仅是主体的一种“设置”(positing)(Vogel,1996)。但后人道主义的路线与此不同,认为“主体”不是设置客体的认识者,而是应该重新定义为影响世界变化的“行为者”或代理人。根据这些术语,自然也像社会一样是个主体。在这种意义上,主体划定社会和自然之间界线的过程包含了在划定界线之前的社会和自然的活动。确实,因为只有划定了人类主体和自然主体之间的界线才能将它们区分开来,因此“人类”和“自然”都不能是最终的范畴,它们必须与某种更基础的东西有联系。例如,拉图尔称这一基础为“行动者”(actant)网络。哈拉维的“受控机体”的隐喻起到了类似的作用。“混合性”(hybridity)是被新本体论所确认的另一个通用术语。
这些观念太抽象,很难解释清楚。我相信这是一个深层问题的标志。到底行为者在他们的存在被他们的行为定义之前是如何行为的呢?人们会奇怪,我们如何在不使用将人类和自然先天区别开的现代性语言的情况下来谈论行动者呢?因此,理论所暗指的最终基础似乎是一种极端的虚无,对这种虚无没有什么可说的,这正如黑格尔抱怨谢林①的主客观同一性那样—黑夜观牛,其色皆黑。
技术批判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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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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