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代码结合了各种类型代码的要素。它是最基本的规则,在这种规则之下,技术选择得以根据保持操作自主性的需要而做出(例如,在未来做出类似选择的自由)。技术代码的这种不变的需求通常不明确,尽管像声望等级一样可以很容易地显示出来。提高操作自主性的目标暗含在基本的技术程序的领域中,这些技术程序是用来满足商业企业和其他类似的结构性组织的需求的。第二章中讨论的诺贝尔对数字控制的论述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就像在那个例子中一样,通常用马尔库塞在对韦伯的批判中所确认的阶级偏见,将首选的设计表示为是“有效率的”。因为效率是一个广泛得到认同的价值,这种表示具有一种构成代码的交流方面的合法功能。
技术代码在一个统治是建立在对技术控制的基础上的社会中具有(社会)本体论的含义。它不仅仅是选择手段的规则。它的作用远不止于此,它是组织的独立性和生存的原则。马克·纪尧姆①将社会代码定义为“能指(signifiers)(对象、服务、活动等)和它们在社会中的所指之间的联系整体,这种整体是由组织所创造或控制的,以作为组织存在的基础,如果有可能也是组织发展的基础”(Guillaume,1975:64)。然而,对技术代码来说,它必然要超出这种阐述。组织为了存在,必须将它们的技术基础转换成代码,但是这不是仅仅将技术与一定的能指联系起来,而是将这些能指安置到组织的结构中。10这是如何实现的呢?这个问题只有通过进一步推进社会功能和技术功能聚合的理论才能回答。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将看到权力/知识这两方面是如何在技术对象中调和的。 1O
每一个发展了现代技术或研究了现代技术史的人都知道,现代技术是从或多或少松散地联系的部门技术的链接中建立起来的。部门技术本身是从基本的发明中出现的,因此尽管这些部门技术在开始时是满足于某一特殊的目的,但是在多样化的情境中可以被用于不同的目的。这样,我们就区分了体现在技术中的原理和这一原理在某种实际设备中的具体实现的形式。
第三章技术的偏见
① 马克·纪尧姆(Marc Guillaume, 1940— )法国经济学家,主要著作有《资本和资本的再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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