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竞争者们阻拦在通用搜索领域之外的不仅是高昂的基础设施成本。搜索技术的创新需要有庞大的用户群做基础,这样才能将各个运算程序“训练”得更加灵敏,但这个用户群目前为Google所有。分析创新取决于能否获得大量的数据,但这些数据也属于Google,他人无法共享。只要Google的搜索数据库依然保密,外界的创新就只能胎死腹中。罗伯特·默顿(RobertMerton)将此称为“马太效应”:强者越强,弱者越弱。
此外,如果有人确实推出了一个Google的完美替代品呢?通常他们必须通过其希望取代的那些平台来推广自己的产品。如果Google、苹果、亚马逊和Facebook对其采取抵制态度,那么它们就可以确保这个竞争者推出的替代产品不被人所见。
有关服务的限制性条款成了另一道阻碍。用户在输入搜索问题时须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对任何Google服务进行复制、修改、散布、出售或出租,并且不得试图更改程序项目。广告商还要受制于其他的限制条款。
最后,还有黑箱本身的问题。Google的保密政策不仅使垃圾邮件发送者不能操纵Google的搜索结果,而且可以防止竞争对手借助或模仿它的算法来创建新的算法。与专利程序不同,Google的算法不能被强制披露,而且所受保护没有终止日期。商业秘密永远不能公开,更不要说将其拿到公众领域让其他人免费利用了。
黑箱社会The Black BoxSociety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