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美国的竞争监管者不像欧洲人那样具有革新精神。2012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计划调查Google公司是否通过操纵搜索结果来推广自己的服务项目并对竞争对手或潜在的竞争对手进行压制。有记者还建议调查人员对Google公司设置广告的方式进行调查。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建议对Google公司提起控告。该机构甚至从外面聘请来了诉讼律师和经济学家,做好了起诉的准备工作。
然而仅仅过了3个月,相关工作人员便透露出,联邦贸易委员会委员急于结束调查。难道他们改变了主意?委员们出于政治考虑将草案措施推翻了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原因又是什么呢?由于决策是在幕后做出的,所以这些问题至今没有答案。在结束调查时的公开发言中,联邦贸易委员会只用了两页纸来讨论针对搜索偏倚的指控问题。
鉴于针对搜索偏倚的指控,联邦贸易委员会有必要对背后原因以及Google算法的效果和变动进行评估。Google曾经辩称这些变动都是为了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而且联邦贸易委员会最终接受了这种说法。一个至今未解的问题是,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如何处理这类高科技问题的?从寥寥无几的公开记录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令人信服的内容。《纽约时报》曾经指出,“联邦贸易委员会没有详细说明它如何定义伤害行为,也没用解释它使用了什么样的量化标准来确定Google用户获得了更好的体验”。
第五章
监督者由谁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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