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甚者,对幽默感——例如广告的幽默感——的破译,暗暗地建立了产品与消费者之间微妙的同谋关系,幽默的表达所带来的愉悦感与消费者自己的幽默感产生共鸣。所有这些造成了一种占有物品方式的幻觉,商品绝非像传统印象中那样是生产者隔着一定距离强加给消费者的,而是来源于与消费者之间的默契关系,是一种休闲娱乐和一种消费者坦然接受的消遣活动。在以娱乐为天职的背景下,审美实践藐视学院风格,更青睐与物品存在意识上的差距的原则。还需要看到,这种在幽默的流动中的劝说手段与很大一部分当代艺术不谋而合,这些当代艺术竭尽可能放肆地嘲讽艺术作品或者让艺术家自我嘲讽其作品的主体。幽默是一种当代典型的艺术作品非神圣化。如同观众被迫看到的艺术,审美对象凝聚并分解在观众的目光中、在一系列偶然状况中,尤其是足够短暂的幽默的状况。既然艺术家没有作品也能够继续存在,消费者没有产品也一样能够继续存在,但仅仅存在于感觉的韵律中。生产者可以在那里什么也不生产。幽默绝不是一种例外,更不是一种异常,而是一种差异变成一种标准的转变,在某种意义上是隐藏在自己的滑稽模仿后面的学院派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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