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生产体制在资本主义历史中长期存在,在过去的四十年里急剧扩散了(尽管拥有了现代的外观)。贝纳通、沃尔玛、宜家、耐克等商业资本家组织,几乎必定把来自于他们转包的生产者的“剩余价值的最大部分装进了自己的腰包”。那么,在何种意义上我们仍然可以说“生产占主导地位”呢?
在第一卷中,马克思承认,在他的时代,资本是由各种各样不同的或“混合的”劳动体制(从工厂到家庭劳动)组成的。但是,马克思的这个假定中似乎有一种明确的目的论的推力:陶尔哈姆莱茨区那种混合劳动体制只是向工厂体制的过渡形态,而后者将在所有方面居于主导地位。在纯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工厂就是一切。我在《和大卫·哈维一起读〈资本论〉》(第一卷)中质疑了这一目的论的假定。在我自己对第二帝国时期法国巴黎的产业组织的研究中,我发现陶尔哈姆莱茨区的组织类型在增加而不是缩小。不过,马克思正确的地方在于他评论了这种劳动组织形式下的残酷剥削。左拉在他的小说《小酒店》中,对一对夫妻的悲惨生活有着入木三分的描述,他们在公寓里制作金链,商人按月提供金子并收回产品。在当代世界,有大量的证据表明,过度剥削是许多由商业资本动员和组织起来的分包网络的特点(因此丑闻不断出现在主流媒体上,包括丽诗加邦的服装、耐克的鞋、童工制作的毯子和足球—踢这些球的球员可以赚到数百万—以及可可豆的收割)。
四 商人资本(第三卷第16一20章)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373—37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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