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些原因,“货币,商品也一样,自在地,潜在地,在可能性上是资本,它们能够作为资本出售,并且以这个形式支配他人的劳动,要求占有他人的劳动,因而是自行增殖的价值”。①接下来,是真正的关键点:
其次,资本所以表现为商品,是因为利润分割为利息和本来意义的利润是由供求,从而由竞争来调节的,这完全和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由它们来调节的一样。但是在这里,不同之处和相同之处一样的明显。如果供求平衡,商品的市场价格就和它的生产价格相一致,也就是说,这时它的价格就表现为由资本主义生产的内部规律来调节,而不是以竞争为转移,因为供求的变动只是说明市场价格同生产价格的偏离。②
这是一个第一卷中常见的论点在均衡时,供给和需求解释不了任何东西。甚至连工资也是这样的:
如果供求平衡,供求的作用就会相互抵消,工资就等于劳动力的价值。但货币资本的利息却不是这样。在这里,竞争并不是决定对规律的偏离,而是除了由竞争强加的分割规律之外,不存在别的分割规律,因为我们以后会看到,并不存在“自然”利息率。相反,我们把自然利息率理解为自由竞争决定的比率。利息率没有“自然”界限。在竞争不只是决定偏离和波动的场合,因而,在它们的互相起反作用的力量达到均衡而任何决定都停止的场合,那种需要决定的东西就是某种本身没有规律的、任意的东西。③
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3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3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2版,第三卷,第3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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