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日益增强的一般性能力,这是第二个理论推进,预设了生产的社会性,也就是说,预设了生产的共同性。个别的、特定的劳动,从外部被规定为社会劳动;“它是通过个体所活动其中的生产的社会条件而被中介的”。因此,生产过程的日益抽象化,是建立在社会关系网络之上的,是建立在使生产成为可能的社会条件之上的。换句话说,它是建立在共同性的基础之上的,这一基础包括了我们集体存在所依赖的共同知识、文化形式以及协作的循环。
马克思的第三个推进,在于从主体性的立场出发,将这一社会基础加以运动化。面对资本的总体性,有着一种同样总体化、抽象的劳动。劳动之所以是抽象的、社会的,恰恰潜藏着主体化的潜能——尽管这种潜能并不总能实现。
这种对抽象总体性的指认(以及在《大纲》中所展开的“社会个体理论”)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动员出一个同质的、统一的、可直接行动的主体性。但生产的社会性意味着一个差异的场域,在这个领域中,主体性以某种(易变但有效的)组合方式相互协作并产生冲突。当无数异质的主体性在生产内部开始结合时,共同性便开始显现。正是在这种差异中的显现,构成了一条主体性对抗的路线。
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资本的概念是作为阶级斗争的一个图式与产物而给出的。这意味着,这一概念总是内含着一种关系:在资本之中、并且与资本对抗的,是发展过程的不断重构;资本主义的支配(即不变资本)与被投入劳动的主体性(即可变资本、活劳动)之间呈现出一种不对称且不可通约的力量关系,它们持续处于冲突之中。我们在此所见,是真正的辩证法——一种被剥夺了“扬弃”(Aufhebung)的辩证法,一种没有目的论、且因阶级斗争而保持开放的辩证法。
资本主义:概念、理念、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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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2</sup> 同上,p. 296. 中文版译文同上,第2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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