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层次
马克思抽象方法的第二个主要方面,或它在其中发生的模式,是概括层次的抽象。在他没有完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介绍他的方法的惟一系统的努力—中,主要的注意力被放在对“生产”和“生产一般”的区分上②(1904,268—274)。前者发生在一个具体社会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中,并且包括这个社会中使它能够像它那样表现出来和发挥作用的所有关系;另一方面,“生产一般”指所有社会中的劳动所共同具有的任何东西—主要是人类在改变自然以满足人的需要方面的有目的的活动—而不考虑把生产的不同社会形式从相互之间区别开来的一切因素。
马克思进一步在资本主义生产内部区分了“作为总体的生产”,它适用于资本主义内部各种各样的生产;和“作为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的生产”③,或只适用于那个部门的生产(1904,270)。显然,进行这些区分,尤其是第一种区分,所涉及的不只是范围上的一种变化。生产活动与从事生产的人,以及与它的产品之间的关系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内在的关系,但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独特的资本主义形式中与生产者及其产品相联系的,而生产一般则是在如下形式中与他们相联系的,这种形式将生产一般自身的性质当成了一种被普遍理解和接受的共同性质。
因此,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转向生产一般时的抽象就不是范围的而是概括层次的抽象,是从对生产的一种较为具体的理解向一种较为一般的理解的转变。前者突出的是使资本主义生产发挥作用的所有同样具体的性质(以及使所有这一切得以发生的资本主义时期),而后者突出的是使生产一般得以发生的那些条件的同样一般的状态(以及使这些性质得以产生的整个人类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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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剩余价值理论》第3册,1975年版,第14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3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4页。
第五章 对菲证法的运用:马克思方法中的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