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按照上述方式,所涉及的重要问题有:(1)国家作为一种与单个生产者无关的社会力量的性质,包括现实劳动分工所要求的合作的性质;(2)从属于阶级统治的社会一经济关系对国家形式和活动的影响,以及国家在帮助再生产这些关系中的作用;(3)国家形式和活动对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影响;(4)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对国家的直接和间接控制,以及经济系统的需要对国家的非正式控制;(5)国家在阶级斗争中的作用,尤其是在使现存制度和实践合法化与镇压反对者中的作用;(6)国家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那里获得一定程度的自主性的条件;(7)政治被普遍地加以理解的途径,这种政治思想的社会根源,以及它在帮助国家发挥其特殊职能尤其是镇压和合法化的职能中的作用;(8)内含于上述论点、被当作历史趋势的一种国家形式出现的可能性,这种国家形式包含着对社会力量,即寻求废除国家本身的基础的力量的公共控制。
我现在不能给出马克思不得不对上述每一个问题所做的论述(他的国家理论的具体内容);但是,即便是把它涵盖的内容列举一下,也能体现出它所涉及的一些方法问题。在几乎每一个事例中,马克思的国家理论都涉及寻找一个制度的内部关系,以及描述这种制度对其有关部分的影响的问题。如果对这里发生的事没有一定的理解,那么,许多马克思的具体论断就会显得含糊和矛盾。那种似乎把国家当成经济“原因”的一个“结果”的论述,与阐释所有社会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论述,两者之间就有明显的矛盾,这个矛盾就给上述困难提供了一个实例。另一个实例是马克思把国家的过去和可能的未来发展看成其现在形式的某种部分的方式。第三个实例是通过前两个实例揭示出来的,它证明表达这种联系的概念与日常使用时相比,至少具有部分不同的意义。只有回到马克思的方法上来,才能消除这些困难以及其他相关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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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马克思主义与政治科学:关于马克思方法的一个争论的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