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redi和Françoise Ravoux(2010)所考虑的实验中,提到了让社会自省具有可行性、可复制、可结盟,在制度生活①中发挥作用,并能与实际困难联系起来。这种自省性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公民要求理解某种实践、抉择或选择的理由。解释、证明和说服是民主个人最基本的要求,对民主个人来说权利的价值不是它自己体现出来的,而是应该说明自己的适当性、专家领域和局限性”(Zarka,2009)。从这个观点出发,民主不否认权利的原则,但它要求权利证明自己。自省性的加强让我们认识到:能够达成一致的转变应当更具有解放性,而不是因循守旧。
评估程序的社会效用或者评估组织的社会贡献,最重要的是将内部调节与外部调节的能力转移给指标。内部是指评估方式可以加强人的反应能力,巩固集体智慧和公民对量化过程所做的贡献。外部是指由于资源的混杂,对活动的证明把公共实体与组织的指标放在调节的中心。为了组织的存续或者活动的维持,评估也可以为自己辩护。在某些情况中,面对其他的组织形式和条例,尤其是替代效应与营利性私营企业或者公共服务共同存在的情况,指标还可以被用来对组织活动的增加值进行定期监测。这就隐含地表明了测算具有潜在可比较的维度。
总体绩效:资本主义新精神
①两位作者引用了关于普瓦图-夏朗德地区气候变化的一个公民陪审员的例子。北部-加来海峡的公民会议关于财富新指标的问题源于同样的意图。这个会议以一种审议体制的初步概念为信标,没有人敢于宣称自己就是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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