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非商服务业活动从1976年起便被国民经济核算记录在案,最早记录的是这一领域劳动者的直接经济活动,更确切地说是从工资总额开始记录的。一旦被平减,上述的工资总额便约等于“产出”,因此也被视为非商服务业部门的生产率的分子。通过掌握所提供的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来估算),也就是说投入的多少,国民经济核算坚持这样的原则:非商业服务活动至少是收支平衡的。此外我们要指出的是,生产率的分母本身也是由对劳动的测度方式所构成,通常即劳动时间。在这种惯例下,新增劳动生产率不再有任何意义。一些直接估算产出的尝试在非商业服务中被提出来(参见Wolfl,1999,p. 281),也同样在某些商业服务中被提出,这部分商业服务面临着可比较部分的衡量难题(参加下文)。杰克·普雷特(JackTriplett)和巴里·博斯沃斯(BarryBosworth)(2006)的研究提供了一些考察线索来帮助我们改善目前尚不太成功的产出估算。
总体绩效:资本主义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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