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这种关系中,服从作为资本主义组织的前提和效果,也得到欢呼。产业资本之所以是创造性的,因为它不断革新生产形式,再生产对抗,并且让其从属于新的组织层级。资本在社会上的统一是目标,而非前提;这是对其自身中不断涌现的阶级对抗的胜利和建构;它是在自身之内对劳动力的持续重构,直到其在资本的社会结构中遭遇构成境况的极限(见《资本论》第1卷,第477-480页,第636-639页)。因为这是过程的终点。
事实上,如果说覆盖整个社会的资本的经济构成只能成为国家构成,那么资本主义的组织和服从必须在此语境中得到再结构化。表现为社会总体性的劳动力被构型为内在于资本再生产机制中的人民:人民是在工厂一社会的国家中被宪法化的劳动力。作为劳动力,人民被号召参与社会产品的生产,在社会中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进程中被组织;他们从属于且被迫屈服于社会积累的要求,同时从属于且被迫屈服于雇佣劳动关系不间断的再生产。在资本主义组织的这个层级,作为社会劳动力的人民被号召去管理他们自己在社会中被剥削的境况,从而确保一般积累运动的延续和再生产。
这与从民主向社会主义持续发展过程的田园般意象,有着万里之遥!在现实中,当资本—处于其发展的社会层面上——披上社会性的披风并且在自身之内压制私人理性时,它必须同时在自身发展的一般性中,将社会劳动力设定为可变资本,设定为人民。当产业资本在其自身的社会积累的机制内采取普遍利益的立场时,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民主管理成为资本主义扩张处于最高层级时的自然而然的发展。在这种机制中对劳动力组织的构型现在成为活动与生产的形式,这种形式不仅具有经济性而且也直接具有政治性。服从现象在深化,以至于劳动力在社会层面参与到资本主义关系再生产的程度也得到加强和完善。因此产业资本不仅消灭了除劳动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价值增殖的标准,而且也在对自身增长的民主管理中,积极地将劳动力宪法化。因此它在社会层面上再现了隐藏于原始积累阶段的所有对抗。它不得不在自身之内组织生产性的社会力量,使其不断扩张,而且因为它的确对它们进行组织并且越变越大,产业资本越来越作为一种外在的、客观性的、抽象的权力而与它们相分离。
第三章 宪法中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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