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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形式的批判 · 第 224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239 · 第二章

书名
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形式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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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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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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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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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资产阶级已经是一个阶级,不再是一个等级了,所以它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而不再是在一个地域内组织起来,并且必须使自己通常的利益具有一种普遍的形式。由于私有制摆脱了共同体,国家获得了和市民社会并列并且在市民社会之外的独立存在;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国家的独立性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才存在:在那里,等级还没有完全发展成为阶级,在那里,比较先进的国家中已被消灭的等级还起着某种作用,并且那里存在某种混合体,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居民的任何一部分也不可能对居民的其他部分进行统治…因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所以可以得出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由此便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法律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而且是以脱离其现实基础的意志即自由意志为基础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99页,黑体为引者所加)①

这个定义在《大纲》和《资本论》中被赋予具有规定性的阐述,即作为“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②(《大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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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一形式的批判

① 中译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版第1卷,前引,第212页。——译注

②中译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0卷,前引,第50页。——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