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们应该稍作停留,来更为细致地审视问题。我们无意去批判普兰查斯所采纳的“阿尔都塞主义的”方法论。②我们无意去指出,这种方法论的缺陷在每个被考察的“区域”内,决定了一系列的“意识形态的自我发展”;无意指出,对各个区域来说“在具体的总体性中得到表达的作为确定关系的阶级这个根本概念”(卡多索[Cardoso],第56页)在方法论上受到了压制;无意去指出,聚焦于对某个现象不同方面进行的阐释在“形式”上作出区分,最后在如下场所决定“明确的人类实践场域和明确的理论场域”,而对马克思来说,在这个场所中,存在着“在思想的复杂总体性中得到阐发的多层级的现实复杂性”(卡多索,第62页);最后也无意去指出,最终,国家的“自主性”—作为区域性的领域——并没有找到可靠的相对性要素(因此“波拿巴主义”被视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永恒”要素)。所有这些都是次要的。然而,并非次要的是普兰查斯话语中的方法论片面性(unilaterality)与明确得到规定和阐明的实质性框架相接合:“政治的自主性”再度被提出来,但不是被呈现为生产力和资本主义对生产进行组织的辩证关联,而是被呈现为居于两者之间的“第三层次”。这就意味着,普兰查斯的方法论在扭曲马克思主义国家概念方面再度起到了作用,这种扭曲就在于将国家的基础性层级指认为被重构的“市民社会”的拜物教—以表征形式表现出来的真实阶级关系的模糊图像,而是非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的世界。这种对葛兰西主义市民社会理论的历史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乱炖行为,出乎意料地再度成为假扮成绝对具有反历史主义和反唯心主义倾向的理论的基础。①葛兰西“领导权”的主题—对于从社会学角度阐释资产阶级权力结构的运作来说是关键的落地了,而且被定位在“客观的”场地,而领导权的辩证法则是用观念和利益的代表等角度提出来的(见皮佐尔诺[Pizzorno],《论葛兰西的方法》[“Sulmetodo di Gramsci”];普兰查斯,《对国家中领导权的初步研究》[“Préliminaires à l’étude de l’hégémonie dans l’Etat”])。而这顺便来说,对葛兰西式的领导权概念构成了伤害,后者是基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活动与胜利之上的假设!最后,分析的理论目标——指出与其他区域领地(特别是经济领地)相关的国家的相对自主性—依然被神秘化,因为这种相对自主性是被假设的,以便构成分析的后果。在极限处,“相对自主性”似乎构成了市民社会而非国家的标志,构成了国家基础的具体标志而非行使国家权力的资格条款。
第四章 共产主义国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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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置于太过遥远的“归根结底”的地位,以至于显得无关紧要且没有一个词是关于劳动过程的!①
①关于国家形式的理论,见莱布霍尔茨(Gerhard Leibholz),《国家形式》(Staatfor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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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关于对阿尔都塞方法论的批判,见皮埃尔·罗瓦蒂(Pier AldoRovat-ti),《马克思作品中的批判与科学性》(Critica e scientificità in Marx);以及朗西埃(JacquesRancière),《阿尔都塞的政治意识形态》(L'ideologia politica di Althus-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