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种论断,以及随着这种论断而产生的幻象和神秘化,是大错特错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别要素在于如下事实,即社会的经济再生产的基础是资本流通,而收入分配领域并不代表资本流通中的一个环节。”生产过程的“双重性”—作为主导着资本主义对直接劳动过程的组织的阶级对抗的标志—因而贯穿着资本流通的整个范围,且在整个过程的领域中,没有任何阶段或环节可以被认为相对于最初的对抗取得独立或自主的状态。有些人谈及国家的“相对自主性”,以及作为多元行动(或力量关系)—它们在分配的层级上确立—的“市场”的国家。所有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神秘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任何事件都无法为其提供支撑依据。因此若想要定义国家,必须再度从资本(及其社会化)流通领域作为对生产性对抗的扩大再生产的领域下降到直接生产的领域。这是马克思的路径:马克思对工作日和工厂立法的分析指向了这种方法论以及整个争论的领域(见穆勒和奈苏斯,第60页及其后,以及马里奥·特龙蒂,《工人与资本》[Operai e capitale])。在马克思的分析中,国家成为如下两方面之间全面辩证关系的顶点,即对工人阶级在资本中存在的组织方面和镇压方面。国家的概念只能从这些职能的对抗性对比中辩证性地出现,在这些职能里,有两种机制种是努力让操控进行理想性一体化的持续趋势的机制,另一种是阶级涌现中深刻异化过程的机制——持续地将国家的现实转变为对剥削进行全面组织的形象。无论如何,“上面提出的一些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一般历史条件在生产上是怎么起作用的,生产和一般历史运动的关系又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显然属于对生产本身的讨论和阐述”①(马克思,《大纲》,第97页)。
第四章共产主义国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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