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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形式的批判 · 第 377 页

PDF 物理页索引 392 · 第二章

书名
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形式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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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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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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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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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不仅将这个追求社会平等的趋势作为一种原则,而且试图将其在制度安排中确立下来。差异原则首先要坚持“机会的公正性平等”。他解释说,有管制的市场这个观念就是基于机会平等这个观念之上的,而自由市场则是奠基于能力或者才智的不平等之上的。平等的机会要求在社会互动中进行积极的制度性干预,从而纠正某些系统中先在的不平等。例如罗尔斯论述说,“学校体系——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都应当设计得有助于拆除阶级之间的藩篱”①(《正义论》,第73页)。在得到管制的市场竞争机构内,差异原则面对着纠正突出的不平等问题,无论这些不平等是“自然抓阉”还是某些社会安排的后果—简言之,任何“从道德角度看来是任意性的(arbitrary)不平等”(第74页)。事实上,从道德角度来看唯一不具有任意性的不平等就是那些为弱势群体谋福利的不平等。因此就有了第二个正义原则的最终版本:“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他们:(1)适合于最弱势群体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的公平性平等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②(第83页)。在罗尔斯的想象中,社会机构和改良主义的国家机器在将社会引向更大程度的平等并且在博

第六章 后现代法律与市民社会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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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译文见《正义论》修订版,前引,第57页。——译注

②中译文见《正义论》修订版,前引,第65页。译文有改动。——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