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再首要通过规训性手段,而是通过管控网络来进行统治。就这个方面来说,德勒兹在福柯作品中所识别出的从规训社会向管控社会的转变完美地对应了马克思所分析的从形式吸纳向实质吸纳的历史转变,或者说前者是后一种趋势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见《管控社会后记》)。管控社会的特征是封闭或机构,它们是市民社会的支撑骨架;这些封闭定义了社会空间的划分方式。如果说在之前的主权范式中,国家与社会生产维持了一定的距离,或者说保持了一定的区别,例如,通过对生产进行征税而进行统治,那么,在规训社会中,国家通过消灭与社会生产的距离,通过整合或者吸纳社会生产——也就是说不是通过征税,而是通过组织生产——来进行统治。从这个角度来看,工厂或许就是市民社会中具有范式意义的封闭机构。构成工厂的规训性部署既让工厂工人臣服,同时也将他们主体化,让他们同时成为统治与反抗的场所。社会中的工厂空间为国家在其结构内组织和修补外在的社会生产性力量提供了渠道。由机构所定义的社会空间划分像触角一样蔓延至整个社会,或者如德勒兹所说,就像是社会空间中田鼠的洞道。
第六章 后现代法律与市民社会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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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吊诡的是,实质吸纳总是意味着一种彻底的分离。在实质吸纳而非形式吸纳的过程中,被吸纳的不是外在于体系而是体系所固有的内容。这个过程剥夺了体系用于处理外在于自身内容的机制,从而强化了体系的自主性或分离。我们会在第七章回到实质吸纳与分离之间关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