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让我们抛弃在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和在西方的资本主义民主国内所最初体会到的“超越社会主义”的运动的印象。逃脱现代国家的危机——这种逃脱在历史上和理论上只能通过对国家和诸众创构力量之间的辩证关系进行组织才能得到建构—只有通过国家重构这种辩证关系的努力才能实现。但是,如果这次导致危机的不是被构成的力量,而是创构的力量,且这种力量能拒绝发展并且放弃辩证法,那会发生什么?群众摧毁了社会主义幻象,并且在面对国家的时候,让自己成为分离和自我价值增殖的力量,这意味着什么?当创构的力量的出现不是间歇性和反叛性,而是具有连续性、本体性且不可逆转,就法律和国家问题来说,这种灾难意味着什么?在我们的理解中,出走是当下根本性的政治现实。正如美国国父教导我们的,巨大的创造性能量在出走过程中得到积累。我们能否将出走中积极的内容、创造性的能量视为新的创构力量?在今天行使创构的力量/制宪权意味着什么?
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通过其崛起和危机将东方世界带进了西方的核心,并最终破除了对自由的可能替代选项的定义的根本性神秘化。当下东西方世界危机所呈现的形式被定义为从政治领域的出走,被定义为分离和社会性自我价值增殖。最后,存在着对出走的肯定性规定,这可以在法律领域得到定义:这就是创构力量/制宪权,出走的组织和制度。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的危机开启了自由的空间,这种空间主要存在于法治国和资本主义民主国。我们现在需要探索这个新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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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俄尼索斯的劳动:对国家一形式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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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论清晰地展示了它们理论脚手架的不牢固。